具体内容以询价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为准。
2.2.2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在质量、进度、安全、验收方面的工作,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
2.2.3负责办理本工程施工及验收等所需的其它各项手续。
2.2.4询价人认为应当由报价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2.3最高限价
本询价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04868.18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报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在2021年12月17日15:00-17:00至2021年12月21日9:00-17:00期间(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室(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报名及免费领取询价文件。
4.2潜在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询价公告及询价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询价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新华文化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2016808-829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号宝地广场202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期限为2021年12月27日14:30前,询价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在上述期限内递交/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室(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2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评审(报价人不参与)。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