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
服务采购部分事项调整的补充公告
我司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已于2024年9月20日发布,现对公告和采购文件部分事项进行调整。
1. 将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调整如下: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在2024年9月23日9:00-17:00和2024年9月24日9:00-17:00,到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室(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免费领取采购文件。
2. 将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递交期限和评审时间调整如下:
(1)报价文件递交的期限为2024年9月29日14:30前,采购人不接受在此期限外递交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在上述期限内递交/快递至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室(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定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79-87号宝地广场202(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评审(响应供应商不参与)。
3. 将原采购文件开标、评审、成交之综合评分表第7项和第8项内容调整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7 | 主办律 师 | 主办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情况业绩(5分) |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作为主办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事例6件(含)以上的,得5分;4件(含)以上不足6件的,得3分;2件(含)以上不足4件,得1分;不足2件的或者虽服务事例总数符合前述要求但服务事例业务领域范围不符合前述要求的,不得分。 |
8 | 主办律师执业年限(5分) | 执业年限20年(含)以上的,得5分;执业年限15年(含)以上未满20年的,得3分;执业年限10年(含)以上未满15年的,得1分;执业年限未满10年的,不得分。 |
4.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广东出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