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沉降观测服务
询价公告
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沉降观测服务进行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询价范围及最高限价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沉降观测服务。
2.1.1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
2.1.2项目规模
广州国际文化中心项目为新建一栋商务及办公楼,用地面积约7671平方米,容积率为15.6,地上1栋塔楼,最大建筑高度为320米,总建筑面积约162521.60平方米,地下5层、地上54层,塔楼采用钢管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混合结构,纯地下室部分采用框剪结构。
2.2询价范围
2.2.1按国家、省、市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建筑物沉降观测,并出具科学、公正的观测报告,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具体包括:
(1)沉降观测:项目建筑(构筑)物沉降及测斜观测等,包括但不限于:观测点埋设(结构沉降观测点)、对建筑物主体沉降(或竖向位移、或垂直位移)观测,包括观测方案编制、方案送审(有关质量监督部门)、编制并提交观测成果报告等全部工作,测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和项目鲁班奖评优要求,且成果资料必须符合项目竣工验收资料要求,确保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2)相关服务工作
①负责协调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申报技术成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方案,并确保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技术成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确保本项目竣工验收和在城建档案馆备案。
②负责技术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建设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协调工作。具体技术服务内容以询价文件、技术需求及合同文件为准。
③提交的观测报告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须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
2.3最高限价
本询价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71713.52元。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